不过这样也好,他只会叫自己一个人的名字,就只是自己一个人的东西。辰夙虽然拥有无数,但却从来没有过这样一个傻子。这人比美玉柔
,比黄金温
,会说的话比犬獒要多,心思却又比常人更少。
他应了一声,心
有几分怅然。
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傻痴痴已经知
这时候自己该
什么。他扒住辰夙的手,低
吐出灼热而柔
的
尖,认真
舐起汤勺上的燕窝,连带辰夙的手指,也
得干干净净。
耳中,只觉骨酥
,竟是说不出的受用。
傻痴痴之前被打伤过,胳膊也不太灵便,玩起来总不尽兴,辰夙便找来大夫给他诊治。大夫开了不少药,摇
直说作孽,辰夙没怎么在意,只是盯住了傻痴痴的手指。
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满意的玩物呢?
“解郎、解郎!”傻痴痴小声喊。
自从有了傻痴痴,辰夙的生活变得很有意思。
直到那个时候,他才发现傻痴痴的十
手指
都被人弄断过。许是接得不好,骨
长歪,原本修长漂亮的手指变得七扭八斜,非常有碍观瞻。大夫说需要
断了再长,可辰夙见到傻痴痴用不了筷子,只能低
舐盘中食物的样子,觉得非常好玩,就将事情延后,打算过一阵子再说。
辰夙应了一声,慢条斯理放下筷子,直到呼声愈紧,才悠悠抬起
,发现原来是他又将汤勺掉进了碗里。
解郎是请求,是哀求,也是唯一能回应他呼唤的那个人。
辰夙便将傻子养了起来。
原本傻痴痴不会找人求助,直接用手去捞,被辰夙用筷子狠狠敲得手背发
之后,就再不敢自己动手,而学会了叫“解郎”的名字。
“自从娘亲过世之后,就再没有人这样叫过我。”他叹气,“姐姐也开始唤我的大名,她厉害得紧,说我该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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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日里他除了去看望姐姐和外甥,就是同在这边新交的朋友们四
喝酒,其实也没什么趣味。故此一有了新的玩
,他就推拒了许多宴请,一门心思在家玩乐。
傻子不说话,呆兮兮地趴着。辰夙现在已经发现,除了“解郎”,这家伙几乎什么都不愿说。
辰夙把碗端到
前,伸手将汤勺捞出。手指沾了碗底的燕窝,黏糊糊的很不清爽。他便拿着汤勺举到傻痴痴的面前。
“其实我不喜欢别人这样叫我,不过你的声音还算入耳,我就不割你的
啦。”辰夙摸了摸傻子的
发,将他搂在怀里。傻子也不知听不听得懂,乖乖被搂着,耳朵突然被咬了,也只是小小抽着气,将自己缩得更紧。
现在两人总在一
吃饭。傻痴痴的手指不灵活,辰夙又故意给他挑了沉甸甸的翠玉镶金勺,吃一顿饭,倒要脱手好几次。
那个能埋在娘亲怀里撒
的小郎君,已经随着那日的大雪一同埋葬,之后父亲赶赴沙场,就再没人将十二岁的他当
孩童。
“你有名字吗?算了,不如我帮你取一个。”说到这里,辰夙高兴起来。他最喜欢给别人起名字,当下便有了个绝妙的念
:“有了!你这么傻,又痴痴呆呆,不如就姓傻,叫痴痴吧。傻痴痴,你听到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