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他放了她走,亲眼看着她捂着小腹,
也不回的穿过
路,在一辆长途汽车驶过之后,消失不见。
他蹲在那里,听她羞辱着那些男人。此时此刻,他不再觉得那些话刺耳难听。他只觉得苦涩。
顾清夏开着她一百多万的大路虎走了,从
到尾,没去扫那个一直在附近蹲着的男人一眼。
可他知
要不放她走,她会死,她真的会死!她是
贵的花,应该养在名贵的花盆里,好好浇水灌溉,要有充足的阳光,才能生长和绽放。在他们这种穷山恶水的地方,她扎不下
,日渐枯萎。更不可能抵挡在她来说太过可怕的暴风雨的蹂/躏。
他盯了她很长时间。在她又一次用右手去捋左耳的鬓发时,终于确认,她就是他的媳妇青霞。
南思文出生在山里。
顾清夏和南思文人生中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她掉入了泥里,遇到了他。
他
不到。
☆、3.第3章
那时候他视线是模糊的,因为他眼里有泪。他觉得委屈,也觉得不甘。她待他的好是假的,可他待她的好,是真的。
南思文找个树荫,慢慢的蹲下。在这个角度,恰好能观察到那女人大半的侧脸。他在思考,思考他和她还能第二次遇见,这样的概率到底有多大。他没学过概率学都知
,这样的概率几乎为零。
作为一个男人,他没法让他的媳妇开心,或者过富足的日子。但至少,他可以放她走。
南思文知
那车是个很好的牌子,但他并不知
那车到底多少钱。在他的认知中,最好的车就是奔驰和宝
。开奔驰和开宝
,才是
份的象征。
那个女人羞辱够了那些男人之后,命令他们把没
好的工作重新来过。然后她踩着高跟鞋,走向停在路边的一辆越野车。
她开着车走了。
这里所说的山,不是帝都西郊以红叶闻名,游人如织,其实只要四十分钟就可以爬上
峰的那种山。也不是山腰山
因为她是他媳妇!
顾清夏和南思文人生中第二次相遇的时候,她在云端,他依然在泥里。
她对他这样的泥
子,是看也不愿意多看一眼的。并且也和他一样,她也以为她和他,永生永世,再不会有交集。
她就一点都不在乎,一点都不留恋。她走的时候,
也不曾回一下。像逃离噩梦一样,逃离了他和他的家乡。
不,实际上,她恨的,厌的,可能只是他。她在羞辱的,其实也只是他。那些男人都只是在代他受过。
他真的觉得难过。
这天底下,再没人比他更知
她有多恨他们这些人,或者她为什么恨他们。
相对她的玲珑
致,那车就就显得太大,也太爷们。可奇异的,她强悍的气场完全能驾驭这很爷们的黑色越野车的气势。
他要不放她走,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去死。
他失魂落魄的蹲在路边,吃了一嘴的土。
巴掌大的小脸重合在一起的时候,他站在她几米开外的地方,浑
僵直,不敢置信。
黑色的越野车开过去,带起了一阵尘土。帝都就是这一点不好,人多,车多,土也多。
他蹲在
路这边,看着她消失。那时他就知
,他一辈子都再见不到她了……